在慢性肾脏病患者的治疗中,acei、arb药物是经常使用的,这类药物的用药原则是有如下的特点:
第一,老年人应用时应该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常规剂量,老年人有动脉粥样硬化性,肾动脉狭窄的可能,用acei,arb量较大的可以导致血压骤降,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
第二,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acei,arb类药物需要监测血钾,警惕高钾血症的发生。
第三,使用acei,arb后要监测血清肌酐的变化,无变化或轻度升高,升高的幅度小于30%是正常现象,但如果上升幅度大于30%则属异常,表明存在肾缺血,此时应停用acei,arb并寻找肾缺血的可能诱因,如果能及时纠正这种诱因,比如脱水,肾病综合征,有效血容量不足,左心衰竭,心输出量减少等,降至用药前的水平,可以恢复使用这类药物,但是如果肾缺血的原因不能解除,则不能再用这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