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外伤的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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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一、早期彻底清创,与开放性创伤与开放性骨折内容基本相同,由于手的解剖结构复杂,活动灵活,功能要求高等特点,制定了手部清创的特殊性,清创应在良好的麻醉和气囊止血带控制下进行由浅到深层按顺序将各种组织清晰辨别,认真清创,以防漏诊,以利修复和防止进一步损伤组织。

二、组织修复,清创后尽一切可能,进行一期修复,手部的肌腱、神经、血管、骨等组织,应争取在伤后6至8小时内进行,若受伤超过12小时,窗口污染严重,组织损伤广泛,或者缺乏必要的条件可延期到三周左右或二期修复十二周左右,影响手部血液循环的血管损伤,应立即修复,骨折的关节脱位应及时复位固定。

三、一期闭合创口,皮肤裂伤可直接缝合,若碾压撕脱伤要根据皮肤活力表现,判断切除多少,当皮肤缺损时,其基底软组织良好,或周围软组织可覆盖身部重要组织,则采用自体游离皮肤移植修复。

四、术后处理,在手功能位包扎创口及固定,固定时间因修复组织的不同而定,肌腱缝合后固定三到四周,神经修复四周,关节脱位三周,骨折四到六周,术后十到十四天拆线,伤口缝线,组织愈合,应尽早拆除外固定,开始主动和被动功能锻炼,并附以物理治疗,促进功能早日恢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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