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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肾炎患者本身存在肾脏功能的障碍,如肾血流量、肾小球滤过率的变化,而妊娠开始时肾血流量和肾小球滤过率即能增加,在妊娠30到40周时可达峰值,增加30%-50%,一直维持到足月。

因此,肾炎的患者早期应进行定期监测,若蛋白尿明显增多,伴有肾功能的损害,则建议终止妊娠,若蛋白尿量相对较少,且随妊娠时间的延长,肾功能变化不明显,则可考虑继续妊娠。

肾功能正常或轻度损害的患者,如果没有高血压或血压轻度增高,蛋白尿小于3.5克/天或妊娠期无明显增高者,可在监护下继续妊娠,但原有肾脏疾病的患者,在妊娠过程中可出现流产、死胎,且孕妇风险较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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