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系统b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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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一般产科超声检查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期妊娠和中晚期妊娠的一般超声检查。

第二,统产前超声检查包括孕十一到十四孕周及十八到24孕周进行的胎儿系统超声检查。

第三,针对性的检查,意思是要明确指出产科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胎儿畸形,十八到24周超声应当检查出的致命的胎儿的畸形,无脑儿,严重的脑膨出,严重的开放性脊柱裂,严重的腹壁缺损及内脏外翻致命性的软骨发育不良。

一般的产科系统超声检查注意事项及注意孕周要在十八到24周之间,小于孕周有可能胎儿腹部脏器显示不清,大于24孕周有可能由于胎儿太大,一些脏器或者是细微的一些组织会显示不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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