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心肌炎确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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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1、具备临床诊断依据两项,所以经常诊断为心肌炎发病同时或发病前一到三周,有病毒感染证据支持诊断者。

2、同时具备病原学确诊依据之一,可以确诊为病毒性心肌炎,具备病原学参考依据之一,可临床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

3、不具备确诊依据,给予必要的治疗和随诊,根据病情变化确诊或除外心肌炎。

4、应除外风湿性心肌炎,中毒性心肌炎,先天性心脏病,有风湿性疾病以及代谢性疾病引起的心肌损害,原发性心肌病,先天性房室传导阻滞,神经功能异常,β受体功能亢进和药物引起的心电图改变。

临床确诊的依据是心功能不全,心源休克和心脑综合征,心脏扩大和心电图改变,病原血液检查的依据是分离到病毒,用病毒核酸探针检测到病毒核酸特异性抗体阳性,参考依据是有一些病毒早期的抗体阳性,或病毒核酸探针探测到病毒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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