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引发什么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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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主讲实录

妊娠二十周以后,血压如果超过140,90毫米汞柱,就称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它的发生率约是3%左右,妊娠合并高血压患者有以下并发症,应该是予以重视的。

对于母体来说常是并发有先兆子痫,胎盘早剥,早产或者是剖腹产增加,对胎儿来说可引起胎儿生长受到限制。

药物制剂可以因为降压药物应用引起胎儿畸形和胎儿肾衰竭的危险,对于正常孕妇来说妊娠期间有血压下降并持续到妊娠早期末,在妊娠晚期会有上升的现象,这种现象对妊娠高血压也可以看到,应该是积极的进行降压治疗,减少一些危险因素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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