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个人剂量安全标准

2021-05-11|浏览66314次

我国辐射防护标准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于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剂量当量限值的规定为:在射线防护计算中,一般按全身均匀外照射取剂量当量限值,即50mSv/年,以此可换算出月、周、日、时的剂量当量限值,月剂量当量限值为50/12=4.16mSv/月;周剂量当量限值为50/50=lmSv/周;日剂量当量限值为l/6=167μSv/日;每小时剂量当量限值为167/8=21μS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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