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医保补缴有什么政策?
2021-04-12|浏览8263次
退休人员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需办理医保补缴手续:
1、已办理养老退休手续,但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人员;
2、退休时已选择住院医保待遇,申请转为基本医保的;
3、已办理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缴手续,但未及时缴费的。
退休医保补缴规定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因此,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或延长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再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一、退休后医保补缴办理流程:
1、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补缴基本医疗保险需先到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审批;
2、单位携带补缴表格及补缴材料到社保中心五险补缴业务岗办理补缴手续;
3、单位携带补缴表格到五险财务收款岗交款;
4、单位携带表格及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科办理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办理完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后,到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录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之后到社保中心登记科办理在职转退休并进行社保卡信息同步。
二、退休后医保补缴所需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复印件一份,需行政事务管理科核准盖章);
2、《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原件一份,需行政事务管理科核准盖章);
3、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三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可以手填,涂改无效)。
三、医保缴费年限:
关于一次性补缴和延长缴费的规定各地略有不同,一般要求缴费在25周年以上,有的地区要求男性缴费满30周年,女性缴费满25周年,且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周年。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