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脊柱肿瘤的外科治疗原则
首先应该明确诊断、做出初步分期。虽然当前手术治疗仍是脊柱原发肿瘤的主要治疗方式,但术前应在脊柱肿瘤外科主导下、多学科协作决定治疗方案:介入科实施栓塞或主动脉球囊,减少术中出血;血管外科协助游离血管显露肿瘤,甚至血管搭桥(主动脉、椎动脉等);麻醉科控制降压、减少术中出血,监测神经电生理;肿瘤切除后,成形科协助转移皮瓣或肌皮瓣减小空腔、关闭切口;重症监护病房加强术后管理、支持;肿瘤内科决定药物治疗的方案和时机;放疗科决定放疗的方式与时机。
Enneking分期可很好的指导四肢肿瘤的治疗。四肢原发恶性骨肿瘤中常见骨肉瘤、软骨肉瘤、Ewing肉瘤,多为高度恶性,早期转移多;而脊柱肿瘤中常见的是脊索瘤、骨巨细胞瘤,多为低度恶性或交界性,易于局部复发,转移相对少见。
脊柱肿瘤多数对化疗无效。手术治疗多数是经瘤手术,也有保留神经功能的反复减瘤手术。手术边缘无瘤往往比保留神经功能、保持脊柱稳定性更为重要。
1.硬膜囊与脊髓脊柱肿瘤侵入椎管内时,行边缘性切除(保留硬膜囊)或广泛性切除(切除受累硬膜囊)。
2.神经根相比之下,C1-4、T2-12的神经根功能不太重要,可以切断。例如在TES手术中需常规切断病变节段相应的一对胸椎神经根。C5-T1、L3-S2神经根切断会带来明显的神经功能损害,需慎重。如拟广泛切除,必要时也需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