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是什么

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导致心律失常或是原有心律失常加重,称为致心律失常作用,发生率约为5%到10%。各种抗心律失常药的发生机制不同,分别与复极延长、早期后除极导致尖端扭转室速或减慢心室内传导,异化折返等有关。充血性性心力衰竭,已应用洋地黄与利尿剂,QT间期延长者,在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时更易发生致心律失常作用。

大多数致心律失常现象发生在开始治疗后数天或改变剂量时,较多表现为持续性室速,长qt间期与尖端扭转型室速。氟卡尼和恩卡尼致心律失常现象并不局限于治疗的开始,可均匀分布整个治疗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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