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危象的处理原则

一,掌握血压下降的幅度和速度,慢性高血压患者血压自动调节功能受损,在短期内血压降至正常会导致心,脑,肾脏的供血不足。恶性高血压患者及小动脉狭窄,易导致局部供血不足,进一步将血压降至正常或以下会使脏器缺血加重。

二,用药拒绝千篇一律,结合患者临床情况降压,应该遵循从小剂量选择降压药物的原则。老年患者降压速度不宜过快,由于血压自动调节能力减退,并常和冠心病合并,降压速度过快容易诱发心绞痛和其他器官缺血的表现。对于老年的患者来说,根据个体对降压药的反应情况,酌情逐渐增加剂量,降压药会具有很好的效果。

三,明确降压的目标,高血压急症出现时,应在不同急症的最佳时期将血压降到最佳目标,一般降至原来血压的20%到30%。高血压次急症的出现虽然对患者生命威胁比较小,但持续过高的血压会导致靶器官功能受损。通常采用口服降压药来治疗,血压应该在24小时到48小时内逐渐降低,避免降压速度过快导致患者出现不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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