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多久做产检?

概述:

一般来说,如果确认自己已经怀孕,就应该开始做产前检查了,除了检查阴道子宫卵巢输卵管有无异常外还应该测量心肺功能,尿蛋白,尿糖检查,对于有遗传病史或者是已经生产过的孕妇,要进行绒毛检查,也可以在妊娠中期抽取羊水做染色体核型分析,以降低先天缺陷和有遗传病孩子的出生。如果这些检查都没有发现异常,应该从怀孕的第二十周起进行产前检查,怀孕第二十周至三十六周,每四周检查一次,从怀孕的第三十六周起每周检查一次。如果属于高危孕妇应该遵循医嘱适量增加检查次数。

检查内容:

四维彩超、糖尿病筛查、唐氏筛查、乙肝病毒的检查、梅毒血清实验的检查,血压、尿常规、血糖。

注意事项:

十八周以前不宜做过多的B超检查,因为过多的B超检查可能导致胎儿的畸形死胎,但是一旦有不适症状应立刻就医检查,在怀孕十八周以后,如果孕妇时间充裕,应该每日检测胎儿的胎动情况,胎动也可以反映胎儿的情况,如果发现胎儿胎动明显较前些天胎动次数要少,提示胎儿可能发生缺氧,也应该即刻就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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