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体征测量方法

四大生命体征是体温,呼吸,脉搏,血压。

1、测量体温一般用体温计腋下测量。水银端放在腋下,测量10分钟。正常是36-37摄氏度之间。

2、测量呼吸时可以观察胸腹起伏,一起一伏可表示一次呼吸。通常可以计时30秒钟,所测的次数乘以2即为每分钟的呼吸频率。但如果是呼吸不够规律者,或者是婴儿以及呼吸较为微弱者测量时,可以测量完整的1分钟。

3、脉搏可以让病人休息5-10分钟,通过手触动脉搏动点,也可以用听诊器听诊心率。正常人的脉搏次数和心跳次数是一致的,测量脉搏次数,实际上就是检测桡动脉或其他动脉的搏动次数。检查脉搏前,病人的位置应该舒适,平卧或坐位均可以,检查者以右手的二、三、四指端,轻轻地按在桡动脉上计数1分钟。

4、首次测量时要测量双上肢血压,以测量血压偏高的一侧并密切监测。测量血压时要充分暴露上肢,袖带捆绑于上臂中部,松紧以放入两指为宜,下缘距肘窝2-3cm,测量前需将袖带充分排空。将血压计平放于心脏水平处,按开始键则自动开始测量,测量时手臂放松、手掌向上,过程保持平静,在测量过程中不要说话和移动身体。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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